再问:只请求判决离婚,不请求分割共有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8:38:04
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半年后再次起诉时,原告只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不请求分割财产,法院会不会在判决离婚时强制性的要求一并分割财产?如果不会分割财产,被告想起诉分割财产时,是不是就要到原告所在地法院了?谢谢

上次有两朋友回复,分别认为:可以单独起诉离婚;不可以,必须判决离婚同时一并分割共有财产。
对此我特咨询了法官,法官也有这两种说法。希望有经验的朋友继续讨论一下,谢谢!
补充:
1、判决离婚时,被告肯定要提及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双方实现不了协议分割财产。
2、原告希望尽早离婚,但是不想在受诉法院分割财产,因为法院在被告所在地,难免偏袒被告。

起诉时可以单独起诉离婚,而不提及分割共同财产。
在审理时如果确定要离婚,双方都不提及共同财产分割的,法院也就不必审理了,如果原被告双方任何一方提及,会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审理的。

理由:
1、法院是处于消极中立的状态,它应当根据原告的诉讼主张来进行裁判,不能自行裁判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即不告不理。
2、从另一个方面说判决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也不是一定要法院作出,离婚后当事人再自己协商当然可以了。
3、还有一点,离婚是人身关系之诉,分割财产是所有权关系的诉讼,是可分之诉。
所以得出的结论是可以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