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亲的坟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9:44:43
父亲病死于1982年 按当初他自己选的地方(省道旁边的山坡上)埋葬。现有人要建房此地。我坚决反对,请问现今的法律会支持哪一方。(或这方面的法律网址)
首先,感谢回答者,但我希望看到详细点的依据。谢谢!!(注:私人建房)

个人建房无权动用你已早就建好的坟墓。如果是政府征用的话,要给一不的动迁费用,你得认了只好迁坟的。法律是活的不是死的,政府征用都有法律依据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国有的,公民个人都只有管理或使用权。所使用的宅居地或坟地属个人管理和使用权限,赔偿的一切费用属个人所有,如果政府征用的是集体的,其赔偿费用属集体所有,然后再分摊给该集体的受益人。

。。。。。。。。。

都这么久了

迁坟吧!

搞清楚是谁在建房,政府?私人?如果是政府决策,回答如上。

首先记住,别和政府作对,政府永远是对的,即使法律支持你,政府也可以修改法律。如果也是私人,倒可以争一争。

法律当然支持正确的一方了。
但还是会让你迁坟的,只不过得到些补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