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和立宪君主制的区别及代表国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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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学世界历史课本中提到了“英国议会在162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权利法案》为限制王权提供了宪法保障,这样,英国终于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专政。”同时还提到日本“于1889年颁布了宪法,日本形式上从君主专制政体变成了立宪君主制政体。”

所谓的“君主立宪制”就是资本主义国家以君主(国王、皇帝等)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受到了宪法和议会不同程度的限制,是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分享权力、互相妥协的产物,其形式有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两种。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简称议会君主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英国是最早实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从法律上看,英王可以说英国权力最大的统治者。但是,实际上英王早已成为“临朝而不理政”的人物。法律赋予英王的权力,都须经由内阁和议会行使,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英王往往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当今世界上除了英国外,还有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也采用这种政体。

二元制群君主立宪制,简称二元君主制。其主要特征是:世袭君主为国家元首,拥有实权,由君主任命内阁成员,政府对君主负责,议会行使立法权但君有否决权。

从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日本,其政体形式是典型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即“立宪君主制”。根据宪法规定,天皇有无上的权力,是国家元首,又是军队的最高统帅,有宣战、缔约、任免高级文武官员、解散和召开议会的权力,内阁大臣不是向议会而是直接向天皇负责

日英还有几个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