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行为和个人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5:45:17

一、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从事的民事行为既可能是个人行为,也可能是代表行为。其中,个人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个人承担,代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二、判断法定代表人从事的行为是否构成代表行为,应考察如下要件:
(1)具有代表人的身份。自然人须依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成为法定代表人,才具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2)以公司法人的名义。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必须以公司法人的名义从事,方为代表行为;
(3)在代表权权限范围内。《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因此,法定代表人只有在代表权限范围内以公司名义从事的行为才能构成代表行为,其行为权利义务的法律后果才能归属于公司。

以公司的名义活动一般就是代表法人行为,例应处理公司事务出差,就是法人行为:以个人行为,一般就是个人行为,例自己为太太买衣服,当然就是个人行为。

如果是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那么行为一般代表公司,如果是以个人身份,那么行为一般代表个人,但很多情况下身份是很难准确区分的,所以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