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痛人流医院没有给做净,复诊重新刮宫,医生应负多少责任?对我以后有生育有影响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07:36
我结婚后第40天就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在蜜月又旅行又举行婚宴喝酒,最要命的是我还吃了毓婷避孕药,所以这个宝宝我们决定不能要.于是去大医院做人流,B超高倍镜检查后医生说普通的90元,无痛的580元,我们为了少受罪就选择了无痛的,加上医院开药大概花了900元.但术后出血不断,第16天去医院复诊,又做B超,B超诊断在宫颈左上角有9.9CM的组织没有刮净,专家主任说还要刮宫.于是找到第一次给我做手术的医生,她不但没有内疚,还说那个小角落就是不好刮,当时我只顾伤心没有多和她计较,一个主任给我重新刮,和普通的一样,很疼痛,我的眼泪一直流.我感到自己受了极大的委屈,我不知道医院出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常见,我这样是不是相当于做了两次人流,对我的身体危害大不大,我还年轻刚结婚,将来还要有孩子,对我以后怀孕和胎儿的健康成长有没有危害,我是否追究医生责任,请解答,帮我出出主意!我记得做手术前还签了协议,说什么列举了术后会出现的许多情况,好象有刮不净,我们签字了,不签根本就不给做)

如果是正规的医院,在做无痛人工流产时,没有达到完全的效果,医院应该负全部责任。应该为患者免费重新手术,并赔礼道歉或给予相关的赔偿。
应该说,如果仅是人流没做干净,并没有什么炎症和赘生物发生,在从新刮宫处理后是不会对将来的生育造成影响的。只是相当于在短时间内做了两次人工流产。子宫的伤害稍微大一些。再恢复调理后就能恢复常态。
需要提示的是,应该保留一些相关的证据,比如病历、单据等。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想当地消费者协会提出参与解决。
祝你健康快乐。

医院不会赔偿的,花钱去告也没有用,他甚至不属于医疗事故,刮宫不完全在医院虽然不能说很频繁地发生,但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医院不会太内疚,或者要到赔偿的地步!
但是,你不应该让他们普通人流处理,因为你花了无痛人流的钱就是为了减轻痛苦,到最后给你带来双重伤害,你当时应该要求重新麻醉,做无痛的清宫.
现在已经做完了,说那些都是后话,你现在应该调养自己的身体!其实就相当于短时间内做了两次人流,对身体的伤害肯定是有的,尤其是对子宫的伤害,一定要按照人流后的注意事项去做,另外自己还要加强营养。还有,调整自己的心态也很重要.祝你早日恢复!

以前那些发票、病历单有没有保存好,还有这次做手术有没有填写到病历单上.这些就是证据.开始手术的时候医生有没有先讲明可能会刮宫刮不干净让你签字.如果没有就好办了.你先去找医生看她们如何说.给你一个说法.还有就是你打听一下看这个医生是她们的临工还是正式职工.现在你到法院起诉她们.不是你准备材料而是医院.不过还是不要闹到法院是最好的,比竟我们是弱势群体.现在官官相互.你可以找一下让医院给个说法.在家买些野生鲫鱼褒汤喝来暧宫.对人工流产后子宫可以恢复更快.不要想太多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休养好身体.在现在不要太生气,气急伤肝.你现在还是坐月子.落个什么毛病的话,不是更惨.有个好身体才有一切吗!祝你健康!

药物流产本身就有一定的流不干净的几率,无痛超导人流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很小的,清宫之后没有问题就可以的,一般不会影响以后生育!

医院有许多解脱自己的理由,你可以要求减免手术费。至于影响,肯等会有一点,如果恢复的好,生育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