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组织和受托组织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04:16
行政法中授权组织和受托组织有什么区别呢

授权组织和受托组织的区别在于,授权组织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而受托组织只能以委托行政的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

  1、被授权的组织主要有行政机构、企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其中,行政组织包括内部机构、派出机构、临时机构,如《商标法》授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设的商标局以行政主体资格,《专利法》授予国家专利局(口误非专利法)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以行政主体资格。派出机构较典型的是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对税务所进行授权,使其据有行政主体资格。临时机构中较典型的有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省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事业单位中较典型的是,《高等教育法》授予的高等院校学位授予权
  2、两者之间的不同
  (1)被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权力来源不同。被委托的组织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委托,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
  (2)权力性质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基于委托取得的行政权不能独立行使,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
  (3)法律地位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资格,其行为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属于行政主体,可直接当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如果具有行政行为,它必须具备一定的委托条件: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委托必须在法定权限内;委托必须履行书面委托手续;委托必须对受委托组织的行为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