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欠的债款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11:40
十年前,我们村流行贷款借款,利息很高,相当与高利贷吧!然后出现了借钱不还的现象导致太多的债款不能理清楚。我父亲当时欠别人几千元,也借给别人几十万没得讨回。十年后的今天,债主上门了,借条没写还款日期,我也不知道有没有过期了,借给我父亲几千元,好象也没写什么原因!那么怎么办?父亲没钱还,不过儿女有,可儿女不替还!其实这种钱在村里没人还了,也没必要还,怎么办?债主是女的她来大吵大闹怎么办,报警我父亲会不会怎么样?怎样解决这件事啊?高手给好的答案可再加分!

不想还钱的办法...躲,可以叫你父亲避一下!如果他去找你们闹事,而又找不到你父亲,且不肯离开,那么你就可以报警,说他们打扰你们正常生活!而十年前的欠款,别管那么多,我想我可以猜到你们村的情况!十年前,政府都管不了!不只是你们一个村!!!

父亲还在的话,父亲偿还,父亲已过世的,子女在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归还。这里属于未定期限的借款,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但要给出适当的合理期限。没有约定利息的,就认定为无息借款,报警队你父亲没有影响,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公安局不能介入。现在就只能还钱了。或者让债权人上法院告,耗时间,不过只能是耗时间了,法律关系很明确,上庭无胜算

首先要分清你父亲写的是借条还是欠条。借条没有定还款时间,依据《民法通则》108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计算,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为20年。欠条从欠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两年,两年之内,债权人没有要过帐,就失去了胜诉权。如果儿女们和父亲分家另过,经济上独立,就没有义务替父亲还债。女的闹事,如果影响了你们的正常生活,可以报警让公安机关制止。你父亲与别人只是债务纠纷,不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你们不用担心。

个人建议如果当时是借了几千元的话,现在有钱就还吧.不管是否过了时效期限.是良心债.


一个字

有钱当然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