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我什么也没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3:54:02
我的男朋友买了一幢房子,是为了我们已后在一起,现在他付了首付款6万,还有16万要我们两个人一起还,现在他的工资仅够银行的分期付款,平时开销,要我的工资了~~有的朋友说我傻--以后你们分手了,还是离婚了,你什么也没有,只是陪他还了十几年的债~~同事们七嘴八舌,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虽然我没有付首付款,可在一起我也努力了啊?现的法律真的是这么规定的吗?朋友们帮我想想办法好吗?

婚姻法规定婚后的公共财产要结婚7年后才可以共享,如果你们结婚了,房子可以落在俩个人的名下

好象是这样

最好是两个人一起分担,以后法律也承认可以分一半

建议你可以和你男朋友做个书面约定,承认你现在的付出是为了这个房产。
现在很流行婚前公证什么的,和你现在担心的事情一个道理的。
我觉得这样做虽然有些尴尬,但是为了避免将来扯皮,还是必要的。

傻孩子,快结婚,男朋友与丈夫在法律上地位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