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会计收入原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6:55:22
最好是新会计准则上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
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
资产使用权收入。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
入。
第三条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
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销售商品收入
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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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
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
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
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
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条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
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
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第七条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
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
扣除。
第八条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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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