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别人手机占为己有算不算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09:17
如上面所说
我的手机掉了,然后那个捡到我手机的人用我的手机打了四个电话,我想问问。我要是到警察局去报警会受理吗(掉了11天了)?捡到我手机那个人会受到惩罚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这种情况,很难被认定为是犯罪。通过警方调查的目的是确定拾得的事实以及拾得人的法律主体资格相关信息。
拾得人构成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如果销毁,失主可以索赔,但要举证该物品的价值(购手机的发票)。

属于违法。
《民法通则》第79条,该条2 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与此相关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第94条,该条规定:“拾得物丢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拒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捡到手机属不当得利,依照《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应当归还,属于违法,但只违反民法,并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此公安机关不会介入,你只能提起民事诉讼。

拾到到并占有手机不违法,但如果别人给你要,你不退还就违法了,如果数额较大,就会成立侵占罪。

应属于违法,但是公安机关未必会给你查,就即使给你查了也很难查得出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