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的承诺它能随便撤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7:16:29
因我家房屋紧邻镇中心大涧,03年镇政府与城镇建设管理所强令我个人出资护坡,并分别写一证明:谁投资,谁受益,我房屋相邻的3.8米空地我拥有永久使用权!并都加盖了公章。但现在却出尔反尔并说我没有土地所有权证,单方面强行以2万元低价收回该地做成了小路,而现我镇地价大涨,不远处同样地值18万,并且我当时因土方、石料、等就花费近7万!您说我该怎么办?就该忍气吞声吗?)

请问我能封路吗?(因该路通车后已使房屋开裂【房屋鉴定书】),假如起诉,是收回路还是让它赔偿?赔偿多少好呢?
由于当时护坡时没有明细账,并且现在物价涨得多,我该按照啥时物价预算?

镇政府无权将土地划给私人永久使用。镇政府的行为属于违法行政。
因此你可以镇政府违法行政给公民造成损失为理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包括过去的投入和该路通车后已使房屋开裂的损失)。
但你在判决前千万不可以封路,这可能导致你行政违法。

因为没取得土地使用证,你可以请律师进行诉讼,要求反还当初你投入的资金以及利息,还有房屋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