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要把房子租出去了,请问还要办理什么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21:20:07

房屋出租手续包括以下几点: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除了 签合同,还需要去所辖的派出所 登记备案!

不用,只要出租方和承租方签好合同就行了。

各地有所不同吧?法律上规定是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另外,出租方还需要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房产税、所得税。不过,很多地方管理宽松,特别是房产税和所得说,想必很多出租房子的人并没有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