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丈夫出钱让妻子去读书(辞职脱产上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2:13:41
离婚时丈夫认为他出钱让妻子读书是投资行为,因此离婚后女方的收入他要求收益的权利。这是否合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所有的收入和财产都是共有的,在双方知悉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的单独开支,都应视为家庭生活的共同开支,不存在“投资”的问题,因此离婚后女方的收入他要求收益的权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不合理,关于婚姻期间的无形财产增值在离婚时如何分配的问题,我国的法律里目前还没有规定

晕,当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