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誉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8:30:29
最近我的朋友告诉我,在百度搜索我的名字,可以看到我以前学校的一个帖子的链接,指名道姓的说我的种种不是,很多都是不好的话。 我这链接可以使用百度搜索到。 我应该怎么处理?

是否可以要求那个社区,讲这个指名道姓的帖子删除。 或者让百度,将这个链接蔽掉。

如果你认为侵犯到你的名誉权当然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如果是在网络上,操作起来比较麻烦,目前还只能是向网站的管理者反映,要求他删除或屏蔽。

可以要求社区删除,百度的路不好走

============================请看案例==============================

在互联网上发布“网络通缉令”被判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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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8 10:35 中安网

工人日报8月8日讯 北京某教育中心因与员工高某之间发生劳动报酬争议,遂在互联网上发布“网络通缉令”,并将高某的个人信息公布在网上——

北京某教育中心因与员工高某之间发生劳动报酬争议,遂在互联网上发布“网络通缉令”,“通缉”高某。高某看到这则“通缉令”后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该中心告到了法院。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该中心的此种行为构成了对高某名誉权的侵犯,判令该中心在其所属网站上以弹出式窗口形式向高某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高某精神抚慰金20000元和公证费800元。

高某原来是北京某教育中心职工,双方曾因劳动报酬问题诉至劳动争议仲裁部门。2004年12月6日,高某登录互联网后,发现该中心在其网站上以弹出式窗口发布了“网络通缉令”,内容为:“最近经常有一名IP地址为××的网络歹徒到某网上恶意留言,网络公安局已经展开调查,警方怀疑是138××××机主所为。……警方从即日起协同有关部门准备抓捕。望社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将该歹徒缉拿归案!”该“网络通缉令”还配有公安部门警徽标志。在这份网络通缉令中,除IP地址外,均为高某的个人信息,包括其现有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在湖北老家期间使用的联系方式。

2004年12月8日,高某提请北京市海淀区公证处对该中心网站上的“网络通缉令”内容进行了公证,为此支付公证费800元。2004年12月12日,该中心网站改版后,“网络通缉令”信息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