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帐款的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5:25:18
今年我们的一个客户预付给我们1万美金,按照汇率8.0000入帐,
借:银行存款 80000
贷:预收存款 80000

对方要求暂不开发票,所以我就挂在预收存款里,本月对方要求按汇率8.0000开其中一部分金额开人民币发票50000,(即对方预付美元,确认收入时开人民币发票),
借:预收存款 50000
贷:营业收入 50000
剩下的发票继续挂帐,等对方要求开票时确认收入.

请问,这样处理可以吗

正确,加十分!

如果销售的货物以发出,这样处理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采取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0号)第六条关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的规定: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因此,货物发出必须做销售处理,并为对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