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物价局对车辆损害的物价鉴定,可以重新鉴定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7:39:19
2005年,11月26日` 下午,我驾车带着全家人,在路上,出了车祸。和一两拉煤的大车相撞,对方的驾驶员逃逸。我的车损失比较严重,对方的车,没什么大碍,可以说就没事。后来,报警了,交警队也做出了认定,责任也认定了,当时,我的车是被拖到事故队的停车场,我车里的人,也受伤比较严重,我方的两人住院的医疗费全是我出的,对方没出面,到最后,见到了对方的老板,对方因为物价局对我车的鉴定不服。始终不肯了事~

严格来说这件是公安机关是要立案的 对方犯的是交通肇事逃逸罪 严重的是可以判刑的 对方服不服跟你没什么事 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话 你可以公诉转自诉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并要求法院强制实施 不过这年头 执行厅的老爷门可都是大大爷 就等拿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