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需要结婚证准生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2:47:02

按现行的相关政策,这些都是必须的.如没有,特别是结婚证,准生证没有还好说一些,那就算非法生育.这还与各地的相关政策有关,有的地方是必须先开具这两个证明才能生育,有的地方是,生了孩子三个月内开具准生证都行,但没有结婚证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不行.我在计生办工作,这点常识还是有的.如你还没有办理呢,请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进行办理,不要到时麻烦.

首先需要纠正几个问题,违法和犯罪是两回事。如果按照你所说的,他虐待妻子,剥夺妻子探视子女的权利,那这是违法的。所违反的法律并不是《刑法》而是《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
而犯罪,是指经法院裁判,违反《刑法》的行为,才是犯罪,才会被处以刑罚。

此案要涉及的罪名主要有重婚罪和虐待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以必须是两人结婚,才满足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有几大要件,案中两人只是同居,并没有结婚。当然这里也包括事实婚姻,即两人以夫妻名义生活。这就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了。如果经起诉,法院认定重婚罪,则女方和另一男将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抹、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可见虐待罪的条件较高,如果情节不恶劣,并不构成犯罪,所以应当由法院进行相关认定。而且,此案中,可能虐待罪的诉讼时效以过,如果女方外出同居已有两年,那就超过了虐待罪诉讼时效,不得在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离婚问题。
《婚姻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首先以“双方感情确以破裂”为要件,其次考虑4个因素: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第三,有下列情形的,调解无效,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无间断)的;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5、其他。此案,女方同居,男方虐待,判决离婚应当不会很困难,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视双方的意愿以及抚养能力,由双方主张,法院判决。但无论如何,父母和子女是血亲关系,父母具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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