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公司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40:40
我不想继续使用宽带,今天去电信公司要求撤机,电信说:“今天已经算完帐了,所以不行”还告诉我要到6号去撤机,但是仍然要收从9月30日到10月6日的费用,请问是否侵权,请问是否合法?

需要看您所使用的宽带业务类型,是按日计算费用的?还是按月计算费用的?包年的?包月的?同时,还需要看你所使用的宽带业务是否已经享用了电信公司提供的捆绑之类的优惠?之外,请认真看看您和电信公司签订的协议,看看协议里面是如何说的。
现在的电信公司都已经是上市公司了,签订的协议文本都已经找了消费者委员会审议后的,基本上已经不存在什么霸王条款之类的。
如果您在安装时,享受了电信公司同时提供的什么优惠,如赠送了话费什么的,那就只能按照协议去处理,不能一口就认为被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就几天的费用,可能要讨个说法花费的时间犯不着。

你可以去找找看电信公司有没有关于这类业务的规程,不过按常理来说,即使有也属于霸王条款,电信公司的算帐期间是由其自身的原因而带给消费者的不便,消费者并没有违反双方的服务协议,即便是按照电信公司说的要6号来撤机,其间的所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电信公司来承担。
按你所说的,其中的7天使用费,可以算作是变相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可以支持你的条文: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 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 、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 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如果你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去要求撤机
电信方面不给你撤
那就属于他们的责任,其间所产生的费用应该全部由他们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