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52:59
我爸和我妈离婚的时候,把房子做我弟弟和我的名字。但我奶奶却说,我妈爱赌博(其实没有,他们想霸占内个房子.然后跟法官说,他们要把房产证寄放在他们那,等我和弟弟成年了,再还给我们
但现在,我24了,我弟弟17了,他们就是不还
我奶奶现在死了。落在我叔叔和姑姑手上。
去年过年,我回去找他们要,他们死都不给,说我弟弟还没成年,不给
然后我就去法院,想立案,可是,他们说没有权利啊什么的,说什么越权,然后又说当年就判好了,这么久没办法。
然后法院就一直拖,一直拖,最后叫我们去告房产所不做为。

我本来想去挂失,可是,他们又说不行,说明明证就在我叔叔手上,没丢,不能挂失!!
我在房产所在地立案,他们说越权/。
因为我叔叔现在搬到另外个城市住。
然后我又去他所住的内个城市的法院立案,他们又说要在房产所在地立!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法?

依据你父母离婚时的法律文书,房屋所有权属于你和你弟弟,现在你已经成年,应该按照法律文书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你们。如果房屋所有权证在你叔叔处,其不交还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你和你弟弟(你是你弟弟的监护人)可以主张权力,诉讼至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你叔叔搬迁至另外的城市的时间达一年以上,该城市的法院应该受理你们的诉讼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应该依法裁定,制作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对该裁定可以上诉至上级法院

  该城市的法院不予受理,应该与你的诉讼请求有关系,如果请求法院判令返还房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房产所在地,如果以你父母离婚时的法律文书为依据请求法院判令交还房屋所有权证,你叔叔现在居住城市的法院应该受理。

  一个案件不是简单几句话可以说清楚的,建议聘请律师

你现在需要做的事搜集证据来证明这个房子是属于你的。其实,这个事法官说的没错,的确是不能立案的,主要原因是你的起诉事由不当。当时你和你弟弟都为成年,法院判决,你的亲戚为财产代管人。那么这个判决的就同时意味着你和你弟弟成年后,带管财产要归于你和你弟弟名下。现在你成年了,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你是不可以要求法院把房子判给你的,因为房子本来就是你的,你可以要求代管人归还,要是代管人拒绝,你可以根据当时的判决请求法院,下裁定,要求代管人归还。
代管人拒不归还的话,那你可以起诉对方侵犯你的所有权。这样法院就会立案了。

还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可以帮助你。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找律师,民事方面比较强的那种。你可以和律师拿着你搜集的证据,去找他们要,要是不给直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