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自律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10:15
代表人物及观点

1. 究竟什么是自律论,什么是他律论,是不是说强调形式美就是自律论,学术界对此并没有形成明确一致的认识。伽茨是第一个将自律论、他律论区分引入音乐美学的学者,他在一开始就指出自律论并不等于形式美学。形式美学在他看来,只是一种“负内容美学”,仍然属于他律论。
  (1)他律论
  根据伽茨的观点,所谓他律的音乐理论就是认为“内容—形式”或“现象—本质”此二元区分适用于音乐的理论,音乐是一种形式或现象,某种内容或本质在音乐形式中或音乐欣赏过程中必然地显现出来。
  以“现象—本质”范畴区分为基本准则叫做化身美学,认为音乐是音响之外的东西的化身。以“形式—内容”范畴区分为基本准则叫做内容美学,认为音乐是音响之外的东西的表达。内容美学又分为四种。极端强调内容的称为“教条的内容美学”,认为“内容,不需要作曲家或者听众的任何帮助,确实存在于音乐之中”①。极端强调形式的为形式美学,认为音响形式中没有内容,这种“负内容美学”同样支持“内容—形式”区分对音乐的适用,只不过内容不存在于音响形式中。第三种观点认为音乐分成两类,一类不表达内容,另一类则能表达,这种“部分的内容美学”是对前两种极端观点的简单调和。最后一种观点认为音乐本身虽然是音响形式,但借助“作曲家或者听众思想上的某种工作程序”,音乐开始表达内容,这弥补了音乐纯形式性的缺陷。这种观点假定了音乐可以表达内容,被伽茨称为“假定论的内容美学”。瓦格纳的中期思想被伽茨列入这一支的美学。伽茨这样分析瓦格纳的理论:“音乐似乎是一个共振器;如果已经存在某种情感内容(它与其他事物一样,能通过言语得以存在),那么,音乐大约能加强这些情感,但是它本身并不能表现这一情感。”人们在欣赏中赋予音响形式种种意义,解决了音乐纯音响形式的尴尬。

  (2)自律论
  伽茨这样概括自律论音乐美学:“音乐的逻各斯在音乐的本身”,“音乐由自身所决定”。“只有一种类型的音乐;全部音乐都是自律的”。“内容和形式这一对概念根本不能用于音乐。音乐只能从其自身中得到理解,而不用借助那些其存在要归于其他现象(诸如语言和各种视觉艺术)的范畴”。“音乐不暗示某种本身并不立足于音乐基础之上的东西……音乐没有似乎必须在音乐中翻译的内容;……将要表达的东西与表达的东西这两者……是同一的”。
  汉斯立克《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