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抢劫?请法律顾问解释下,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51:39
事情是这样的,我女朋友在几个月前和她朋友出去玩,她朋友提出要和她换手机用,在她朋友的再三要求下我女朋友同意了,这个我女朋友回家,他朋友碰见了她,要她把手机再换回来用,但是我女朋友这次回家没有带他换的哪个手机回家,他朋友要求在当天一定要把手机换回来,我女朋友答应等回到工作的地方就把手机还她.(注:家和工作的地方不是一个城市) 但是他朋友不讲理,要她当天就还换回来,并说出人生攻击的话,2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我女朋友她朋友在大街上当众抢我女朋友的包,我女朋友要报警,他马上又把手机抢到他手上去了,并撕坏我女朋友衣服,路过的行人看见了,打电话报警了.

在公安局里我女朋友要求立案抢劫.当时警察说条件不成立,警察说叫双方协商,最后警察说把我女朋友现在的手机先压在公安局,等把他朋友的手机拿过来在换回去.

公安局这样处理事情明显是欺负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压她现在的手机,这个手机是她自己买的, 为什么不压哪个人的手机,何况哪个人手上的手机是我女朋友和他换的手机,为什么要压她现在这个毫无关系的手机.

公安局不立案的理由是:以前是朋友! 就这么简单

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讨论下,我该怎么帮助我女朋友啊

谢谢你们啦!

以上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这个行为构成抢劫了吗? 下面我该怎么办???请大家帮忙
但是他朋友扬言说当天不换回原来的手机,就拿现在的手机抵,我女朋友打电话准备报警,他就抢了我女朋友手机.

对我女朋友造成衣服,包 的损坏,和人格尊严,我女朋友可以要求那些赔偿.

抢劫罪首先1点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我想你女朋友的朋友应该不是此目的吧?所以当然不构成抢劫罪名!
我看你了描述的案子,很多地方也没写清楚,你们是去了派出所还是公安局??但是无论是哪以“以前是朋友”不立案那我可以说,他们是法盲。。。。。应该向你们具体说明原因。
我要声明一点,如果你描述属实,你女朋友的手机绝对无权被扣留
那现在如何主张你女朋友的权利呢?各人认为以侵权行为告他,不是有抢包又撕坏衣服吗?那你们就主张自己的权利啊。。。。而且他是在当众的情况下更侵犯了你女朋友的人格尊严
至于之前手几不手几的事我用“闹剧”2个字来形容,还给那种人快点了事,之后如果真不服气,就按我说了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告他去,打民事诉讼去

回答楼上的质疑,我对你法律知识很是怀疑,首先我问派出所和公安局是因为他们具有不同的职权,派出所作为一个派出机构他只享有一定数目的罚款权,无扣押权,要行事扣押必须申报本区的公安机关这是我问派出所还是公安局的原因。第2,你说不构成民事侵权,那我跟你说,只要他把我衣服撕坏那一点我就足够告他民事侵权,外家是在公众场合我更能告他侵犯我人格尊严。第3,什么叫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间对权利和义务的一中协议,而他们交换手几只能说是一种民事行为,如果这属合同下,那下次人大估计又要修改合同法了。最后如果构成违法行政的话,权利人只有2条路,1是行政复议,2是行政诉讼,请去理解下什么叫申诉

楼上的我看你的法律知识还欠学习。无论去公安局还是派出所报案都不是主要的问题所在,这两个地方都有属于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

对于这个案子从你描述的情节上看肯定不构成抢劫,因为你女朋友的朋友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是正确的。至于你女朋友朋友的行为也不构成民事侵权。

“警察说叫双方协商,最后警察说把我女朋友现在的手机先压在公安局,等把他朋友的手机拿过来在换回去.”对于这件事情其实本身你女朋友和她朋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合同关系,不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他们的介入属于违法行政,你可以向他的上级机关或政府进行申诉。

其实朋友之间有矛盾遇到这样的事情很正常,可能对方有些冲动,估计是他觉得你女朋友故意不还他手机所以才会有抢包来的行为,所以朋友之间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