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3:53:08
谁知道长春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大体情况
比如说课外活动,教师包括外教,教学方式及管理,每班人数等.谢了!

长 春 理 工 大 学
关于非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
四、六级统一考试的暂行规定

全国大学英语统一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性大学生考试,考试分为四级、六级、八级。吉林考区由吉林省教育厅组织全省大专院校参加考试,长春理工大学由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校内非外语专业学生参加考试。针对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统一考试于每年六月、一月各举办一次,面向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届时,我校均组织报名考试。
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适于本科非英语专业二年级以上学生,六级考试适于经四级考试获取“优秀”成绩的学生及非英语专业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研究生。
三、学校要求本科二年级非外语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每届第四学期期末时不安排《大学英语》课程考试,组织学生参加六月份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此考试成绩记入第四学期《大学英语》课程考试栏内,记分方式为“优秀”(89分以上),“及格”(60-88分),“不及格”(59分以下)。
四、允许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的本科生继续申报参加六级考试。允许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研究生申报参加六级考试。对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及格”的本科生允许择优申报六级考试。
五、允许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在校本科生继续逐次申报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直至毕业前“及格”为止,对其成绩予以认可。
六、在校本科生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及格”后,不允许再次申报参加四级考试;不允许英语专业学生申报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七、本科生在毕业前末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八、允许专科生自愿申报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但考试成绩不记入“学生成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