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明材料的合法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40:33
在民事诉讼法学中,有关于 证明材料的合法性问题

其中提到:取得证据的程序合法,即不是以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

这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分别指的是什么?

如果有一个人通过窃听或者是偷偷录象等方法制作的证据材料合法吗?
怎么没人关注啊

只要是不通过违法手段采集的就可以。
有时会有一些不合法的手段,法无明文规定有时也是法律的呼吸空间。
你弄明白违法或不合法的区别就行了。(不合法不等于违法,只是法律没有规定,而看上去却有点不对头而已),如窃听是侵权隐私的,而偷偷在公共场所或特定场所录像却是有合法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