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把捉住的犯人叫做"犯罪嫌疑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0:56:48
捉住的一般都是有罪的呀,那为什么还那么叫

犯罪嫌疑人以前也称“罪犯”,但是后来我国借鉴别国的刑事法律与相关的程序法,把有犯罪嫌疑的人不再称为“罪犯”,所以犯罪嫌疑人是指未经审判,没有认定有罪,但是经公安机关确认有重大嫌疑的人,包括移送检察机关时也是使用这个称谓。
已判了刑就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罪犯了。节目之所以这么说原因可能有二:一是法律节目的主持人水平不高;二是要重演重个法律节目的时候,给观众以悬念,否则就提前告诉观众罪犯是谁了。

一个被人认为有罪的人被捉住后,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证明他是否真的有罪,这些程序上的各个环节就好比工厂流水线上的各道工序,而这个人好比一个要通过各道工序的打磨最后才能做成产品的原材料,在成为成品前会有各种不同的称谓:侦查阶段称犯罪嫌疑人(原材料)_,起诉阶段称被告人(半成品),法院判决结案后称罪犯(成品),这样对比一下你也许就明白了:为什么把捉住的犯人叫着犯罪嫌疑人.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证据确凿,在判决之前也不能认定他有罪,只有通过法院来给他定罪,所以判决前只能称“犯罪嫌疑人”。

因为还没有正式给审判量刑,所以就叫“犯罪嫌疑人”。

这是法律的一项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不罪.

因为还没有判刑,所以就叫“犯罪嫌疑人”,判定有罪的才叫“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