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度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33:28
百度竞价中的质量度是什么意思呢?

质、量、度概念具有的两个层次

要弄清量变质变规律,首先需要将质量度这三个概念具有的含义准确把握住。我们知道,质,是与存在同一的概念,因此,它的基本规定性就是存在。现实中的客观存在物,无论它们彼此之间存在怎样的差异,首先具有的质的规定性就是存在。这是任何一个事物都具有的共同特征。作为存在来讲,它具有直接性的特点。由于事物自身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因此才形成了存在和非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从存在过渡到非存在,这是质变的基本形式,也是具体事物运动的一个完整过程的表现。因此,我们在探讨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时整个变化过程就是从存在开始,以非存在作为终结。从存在到非存在,整个变化过程将作为量变质变规律包含的界限。

在哲学上,存在是直接的规定性,它的特点是“一”,或者说单一性。然而,具体存在的事物除了体现出存在这个基本特征之外,还具有各种不同的规定性。例如一个黄香蕉苹果,它有颜色、形状、味道、重量、水分等各种各样的性质,这些不同的规定性也是质的反映。这些具体的质它的特点与存在截然不同,存在是“一”,规定性是“多”,它是多样性的统一。这些规定性是需要通过分析才能把握住的,因此,具体的质即各种规定性在认识论上的特点是间接性,而抽象的质即存在的特点是直接性,从直观上即可把握事物的存在与否。事物的各种特性是需要通过分析才能把握住的。这样一来,质的特点具有两个层次,它们分别以存在和规定性两种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存在是抽象的质,规定性是具体的质。作为抽象的质,它的特点是直接性,作为具体的质,它的特点是间接性。我们通过逻辑图将质的特点绘制出来,是这样的:

┌外部形式为存在,特点具有直接性,单一性

质┤

└内部形式为规定性,特点具有间接性,多样性

在哲学上,量是质的表现形式和存在的状态。哲学上的量与数学上的量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同一性表现在,量是质的存在形式。对立性表现在数学上的量是纯粹抽象的数量,它是不考虑质的规定性的量,或者说纯粹抽象的数量。哲学上的量是与质不可分割的,质量一体,构成了哲学上唯物论的基础。

任何事物本身都是质量统一体,没有无质的量,也没有无量的质。质和量总是同时存在的。数学学科的特点是研究纯粹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