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都合法吗?怎么对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0:57:49
现在很多地方的电视台都有情感类节目,靠采访公民个人的隐私来提高收视率。今天看到一个节目,一个70岁的老头,委托记者寻找他15岁时的初恋情人。但是记者真正找到以后发现,那位老奶奶根本就不记得有这么回事,老奶奶说,老头的一些具体情节的回忆根本就是那个年代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比如女孩约男孩。而且老奶奶已经准备和丈夫过金婚纪念了,记者的出现让这个家庭出现了裂痕。后来的节目表示,记者告诉那个老头,老奶奶的地址之后,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见面,但老头始终没有出现,也再没有和记者联系过。
象这种采访,合法吗?显然,是不合法的。但是作为公民的个人,能对付掌握公众传播权力的媒体吗?同样,是不可能的。公民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对于这种提供错误线索,或者仅仅只是自作多情的委托人,又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约束吗?

采访必须基于自愿的原则之上。
所以不想被采访,可以拒绝,如果他还死缠烂打,可以报警。

对于提供错误线索的,或者委托人自作多情的,必须要有证据表明,是其故意的,才能受处理。

媒体一定要先把好关的,否则第一个倒霉的,肯定是媒体自己。
所以建议媒体不要别人说风就是雨。
像这种没有查明的事情,怎么能上电视呢?!
就算确有其事,也必须得到当事人允许。

查事情的过程,也不能太张扬。否则会扰乱当事人的正常生活。
严重的,当事人是可以去法院起诉媒体的。

1、接受或不接受采访,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任何人无权干涉。
2、相关的行政机关的财产,因为涉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与社会民生的问题。一般的行政机关都是应当接受记者采访的,否则将面临社会舆论的压力以及上级部门的批评或处罚。
3、对于公安机关的采访,一般都需要对该公安机关上级部门的政治部门同意并帮助联系协调,方能得到相关公安机关的配合。
对公安机关的采访,如果涉及接受采访会影响案件侦破的,一般警方不会接受采访,或者只能告知等案件侦破后方可接受采访。
4、怎么对付记者的问题,如果采访对象是公民,那么当事人不愿意接受采访,自行拒绝即可。如果是相关的行政机关,就直接正面回答记者得问题就可以,即便本部门真的有错,改了就是,如果有错还回避错误,那就是错上加错,会更被社会舆论所批评。上级机关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