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路高手帮个忙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00:00
一个客车司机与一小面的司机两个人因为装人打架
当地110把客车线路牌和车号牌在司机不知道的情况下扣走了
至使此客车从9.8号至10.1号一直处于停用状态
是不是当地110没这个权力啊!
请问客车司机可不可以起诉当地110超权限走这些东西呀!
可以起诉当地110赔偿客车司机此时间内损失的一切费用吗?
请问这需要什么证据呢?

很高兴大家能回答这个问题
谢谢大家了!

这个问题分几个方面:
一、110是否有权扣留上述物品。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拥有处罚的法定权限,通俗地说,就是谁发的证谁有权扣留。车号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110作为公安部门的一个处理应急事件的部门,扣留车号牌勉强还说得通,但扣留后应及时交给相应的部门处理。而线路牌是交通部门核发的,是确定车辆的营运范围的,110无权扣留。
二、110扣留上述物品又超过20天。营运车辆作为生产资料,扣留牌证直接影响了其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对生产资料的暂扣期限要求更加严格的,具体规定我想不起来了,你可以查一下《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作为一项具体的行政处罚行为,其合法性主要是要求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现在主体是合法的,依据已有违法行为(第一点说的,无权扣线路牌),程序也不合法,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因为暂扣物品是需要当事人签字的,你没签字就是没有告知。

所以,只要主体、依据、程序三个方面任一方面不合法,整个行政处罚就是无效的,具体可以查看《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你可以依此讨回公道。

从程序上讲,扣押物品必须经当事人签字并将扣押物品清单交给被扣押人一份,否则既是违法。无论扣押物品的行为对与错,无论其有无权限,程序违法了就都谈不上对了。所以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公安机关承担,告他没错。

当地110把客车线路牌和车号牌在司机不知道的情况下扣走了,这个“不知道”很重要!
客车司机可以根据这个情况对110在扣压的期间造成客车的损失索赔!
证据——就是当时有什么人证明“在客车司机不知情的情况下110扣走“客车线路牌和车号牌”?”
回答者:最接近神的金宝 - 试用期 一级 10-5 18:05

支持此君说法,但现在的社会,想告110还是很难的,官官相护阿~

当地110把客车线路牌和车号牌在司机不知道的情况下扣走了,这个“不知道”很重要!
客车司机可以根据这个情况对110在扣压的期间造成客车的损失索赔!
证据——就是当时有什么人证明“在客车司机不知情的情况下110扣走“客车线路牌和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