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法律高手:购房贷款没通过能否取回定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8:23:00
购房贷款没通过能否取回定金

我是一名在京读书的高校学生,家在外地。当初父母考虑到北京房价攀升且他们即将退休,便打算以我的名义在北京贷款买个小套型。

当时的情况是我还不够贷款的条件,就靠作假在一个朋友的帮助下开了假收入证明,希望从银行获得贷款。这点当时售楼方是知道我的身份并知道我的做法的。

然后我与售楼开发商达成《认购书》并支付了定金2万元,接着不久正式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选择按揭还款方式并支付了首付款XX万。当时房款是给开发商指定的账户中。

然而在委托售楼处办理按揭手续过程中,银行查明了我的真实身份和收入情况不予办理我的房贷。

当初合同约定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适“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具体的细节却没有规定。现在售楼处以我认购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为由,以扣押首付款方式,要求没收我的定金2万元并额外交付“热盘过期滞销导致的”违约金2万元,才能撤销合同。

楼没买到,真的费了不少周折,房财两空啊!我觉得很冤啊,当初售楼方是知道我要靠假收入证明才能去按揭买房的。请问售楼处的做法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啊?

一、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售楼开发商是在知道你的身份和做法(造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的情况下依然跟你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由此看来,双方似乎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之嫌,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和售楼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就是一个无效的合同.
二、合同法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这样规定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你跟开发商订立的合同如果被法院确认为无效,你依然可向开发商要回你的首期付款,即使2万元钱是作为定金交付给开发商的,也因合同无效导致定金约定无效.你同样可以向开发商要回。
三、只是似乎开发商与你串通的证据不是很足,从你给出的资料看,开发商好象不是明示的串通,只是默示的放任,但开发商的恶意是完全可以推定的,所以你要尽量收集证明开发商跟你串通的证据。就是拿不到证据也要死缠滥打把他拖进诉讼的泥坑(不过你可没那么多时间打官司),这样也许你还有希望拿回你的钱。

恐怕不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