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俩个人分手以后 用把以前买给对方的东西 还给对方吗?例如戒指等等~~ 这真的是个难题~~ 谢谢赐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03:12
我的意思是不是我向他要东西,他也没向我要的,只是我想是不是应该把他送给我的戒指还给他呢,毕竟也蛮贵的啊...也许他还可以送给别人吧(自己这么认为)...-.-!唉~~~好矛盾啊~~

如果是别的东西,比如玩的、用的,我看就不必了吧
但是如果是戒指的话,我觉得就应该还回去
毕竟那是鉴证你俩爱情的嘛
都不能鉴证你们的爱了,再留着的话
我觉得多少有点不太合适
既然分手了,如果确实没有可能破镜重圆的话
那就放弃好了

也不麻烦啊
如果真有什么不舍的地方,纪念嘛,留点非物质的吧
我想更有意义吧

我觉得不要~
留下点回忆把~毕竟还相爱过

不需要了`因为我很喜欢她`我感觉把我的东西留在她身边她会不时想起我`最起码有点遗憾`如果你喜欢她你就留给她`如果不喜欢你又是个很小气的人你就自己留着吧`

人都不要了,还是东西干么。

自己留下,当作纪念也好。怀念那段逝去的爱情!~

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