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原件丢失,但存有复印件一张,有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4:50:36
老人在遗嘱上边写了房屋的分配情况,原件和复印件上都有签名和指印。想问问这个复印件在发生纠纷后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单独的复印件如果对方不承认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因为存在指纹,所以我这里建议你去找一个老人以前的指纹原件(或者经法律证明的复印件),以此来证明该复印件上指纹的真实性,从而证明该份遗嘱的真实性

复印件上的签名和指纹也是复印的?那就要去鉴定了

复印件一般不能直接用来认定案件,还需要其他证据配合才行。

复印件上有签名和指印其效力与原件相同。

复印件上有签名和指印,应该有效。必要时也可以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