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财产(大家多提提意见看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08:04
一、 未婚购买房子,付首付,其余的银行贷款,现户名为男朋友本人的,如果现在于房产证上更改户名,即添加我的名字要收什么税吗?或只是手续费?相关的购房合同等没有我的经手签字,假如日后有婚姻争议,购房签字日期及办理房产证原日期在婚前?或相关的手续没有我的签字,是否有不利的要注意的方面?
如果房产证户名没有我的,婚后他是否可自行做财产转移的行为?如私自把房子卖的。
二、 假如去做婚前协议公正呢?是否比添加房产证户名好?协议条款大概为“婚后双方,无论那一方判背先对方,或提出分手,将无权分配婚内共有财产,或由对方决定财产的分配比例”
(对不起,不是现实,他对我也很好,只是我们彼此是跨省域的,且他是一个很精明的人,而我却是个不会提防身边的人,现在要不顾一切的来选择自己的婚姻,希望是无悔的,想想应该要慎重一点好!!)
(希望见多识广的大家可以用心详细回答的我的疑问,谢谢大家用心!)

现在房产证应该是在银行那里吧,只有银行贷款还清,房产证发到他手上的那一天,才算真正领到房产证。你结婚只要在那一天前就可以了。结婚后他的工资也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说他用他工资还贷算不算用你钱还贷。

你去做公证最好只做财产公证,婚姻关系不是契约关系,你那协议内容“婚后双方,无论那一方判背先对方,或提出分手,将无权分配婚内共有财产,或由对方决定财产的分配比例”不受法律保护的。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全是法定的。你搜索下《婚姻法》看看就可以了。

做个房产公证:说明房子是你们两人共同所有,但关键是他要肯这么做.

可以去做婚前财产公证,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