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计提职工福利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2:29:59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一般增值纳税企业,以前月份所计提福利费都以经快十多万了,一直都没有用过,是不是这样属于虚填费用.是不是以后年度就可以不用在计提这笔费用了.希望能有确切的答案,最好有出处.本人感激不尽.

没用过也不属于虚填费用
内资的如上“永远是几米”:外资的如下
按财政部财会〔2001〕62号文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从原“应付工资”科目转入的属于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基金,保险福利费和国家的各项补贴、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除为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和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外,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类费用。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不再按14%计提福利费,除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外,企业当期发生的福利费,先冲减“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应付福利费”不足冲减的,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提不提没有规定,但应该提,因为可以少交所得税,这是企业的权利.
提了也应该用,给职工发点过节福利,冬季夏季福利,等.

按规定,内资企业都需要按照工资的14%计提福利费的,所计提的福利费主要是用于职工福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