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适用什么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4:30:39
行政赔偿适用什么程序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的程序。
(1)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①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赔偿方式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在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对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③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3、4、5项和第4项规定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的,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作为最终裁决的行政机关确认违法,赔偿请求人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而不予赔偿或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为理由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