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允许印了名片就可以拖欠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32:49
在一家私企工作,没和我签合同。

由于工资实在太低,每周都要加班,而且一直拖欠了几个月的加班费,到我主动离职都没有给。

昨天应该是发工资的日子,本来说好打到我银行卡里的,应该是二十天的工资和所有的加班费,结果我今天打电话过去,他说,不给。

理由是,我在公司的时候,曾办过一张信用卡,偷偷印了一张名片,做为工作单位的证明。

他现在就说,因为我印名片没经他允许,所以不给钱。

请问,如果我去劳动局,会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处于不利的地位,进而最终都拿不到钱?

虽然偷印了名片,但老板以此为理由扣发你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明确告诉他,如果再不给钱你就要向劳动促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实在解决不了的话,你就要抓紧时间,从你跟老板就这件事发生争议的60日内向你所在县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这个案子你肯定能赢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用人单位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超过1个月的,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超过3个月的,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总和的1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三)超过6个月的,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总和的2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给你个青岛的工资支付规定作下参考,各地差不多的
http://www.qd12333.gov.cn/gov/law/law_show.aspx?id=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