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车祸中撞伤一个60岁的人,她已购买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险,还应不应该问我索要误工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27:38
在车祸(摩托车)中撞伤一个60岁的人,其实也不叫撞伤,只是她惊慌中将我推倒在地,然后因为惯性的作用自己坐在地上造成腰部软组织挫伤。事后我们有报交警。但她自己在没征询我的情况下私自住院(按她的伤势根本没有必要住院),而后要求我付她医疗费。又提出赔偿误工费。虽然她还在打工,但已经60岁,而且已经购买了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险。她提出赔偿误工费合不合理?我需不需要赔偿?
由于已经造成住院费用,我还是打算赔偿,但是对于其他误工费、护理费等,我认为不合理,所以我要怎样才可以不赔偿?
她的情况是,只是软组织挫伤,即有些撞青或红肿,并无其他大碍,但查出她有陈年性骨质增生,而且疼痛大部分也是因为这样引起的。而且第一次在中医院就医时医生意见都是伤病不严重,无需住院。但她自己非要住院,才私自转去一家有熟人的医院就医、提出住院。
所以我第一点担心的就是她把我付的医疗费用于医治她的陈年性旧病(如骨质增生、高血压等)。第二点是本来医生的建议是不需住院,只要在家休息两三天就可以了,是她自己要小病大医;她不住院根本就不会产生误工费,所以我觉得她提出那点误工费和护理费是不合理的。

当事人住院是应急自救,不需要你同意,应该是你主动送他去医院检查、治疗。如果其要求不过分,你赶快签协议赔她了事,对方还可以要求你支付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难的扯清楚,比较伤神。关于误工费一天是多少你可以去当地统计局查询,比他要的多你就不作声。

如果是你所说的情况,你就一分钱不赔,等他起诉你好了,保留你反诉对方敲诈的权利。一旦对方起诉,你还是去请个律师吧。

因为你造成了他的损失,这种损失包括误工费的.如果你的行为和他的损害间有因果关系.

应该根据他的具体误工情况,妥善计算.

而且,并不是他购买了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险,他就没有了向你求偿的权利,他买不买保险和你赔不赔没有关系.

超过了退休年龄女55,有退休金,不用赔偿误工费。

如果他有实际收入,就应该赔偿误工费。

对于其打工的实际收入应予赔偿,虽然其已60岁,但其还在打工有实际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对其因受伤治疗期间的误工损失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