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卖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8:54:23
首先,要将前后两次交换分清楚:
买方(三个人) 卖方(小明父子)
开始的等价交换: 一条鱼(6元) 2+2+2
后来的等价交换: 一条鱼(5.4元) 5+0.4(或者1.8×3)
注意开始这条鱼价值6元
鱼贬值了0.6元!
关键是以要把三个人看做一个整体,把小明父子看作整体。
而且小明实际上是将鱼以5.4元卖掉,然后占用了0.4元买糖,最后交给爸爸5元。
出问题的人误导读者了两次:
第一次:共花了5.4就是实际的花费,已经包括了小明占用的0.4元,不能再重复加上0.4元形成根本不存在的5.8元。
第二此:6元是第一次的交换金额,5.8元是误导的第二次交换金额,这两个金额相减没有实际意义。
如果这样问还有意义:那条鱼贬值了多少?或者说,后来小明父子少赚了多少?
6-5.4=0.6元
第一次误导为何成功?
答:读者没有加以思考就跟着题目将5.4元又重复加了一个0.4元。
第二此误导为何成功?
答:读者又是没有加以思考就跟着题目用第一次交换的金额6元去减一个根本不存在的5.8元(所谓的第二次交换金额)。
先,要将前后两次交换分清楚:
买方(三个人) 卖方(小明父子)
开始的等价交换: 一条鱼(6元) 2+2+2
后来的等价交换: 一条鱼(5.4元) 5+0.4(或者1.8×3)
注意开始这条鱼价值6元
鱼贬值了0.6元!
关键是以要把三个人看做一个整体,把小明父子看作整体。
而且小明实际上是将鱼以5.4元卖掉,然后占用了0.4元买糖,最后交给爸爸5元。
出问题的人误导读者了两次:
第一次:共花了5.4就是实际的花费,已经包括了小明占用的0.4元,不能再重复加上0.4元形成根本不存在的5.8元。
第二此:6元是第一次的交换金额,5.8元是误导的第二次交换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