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许多家保险公司,几十年后,如果有的破产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7:07:57
保险公司会破产吗?几十年后到期的保险谁能预料得到?这可能是个幼稚的问题,请了解保险业的认识回答。谢谢!

首先,保险公司存在破产的可能性,关于这一点请详见《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其次,也正如《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所说,如果出现那种情况保单会转给其它保险公司!但是这里值得我们很多人注意的是,在这一条中仅说到“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怎么个维护法?客户的保障会不会因此而受影响?这些细则在《保险法》中并未有明确的谈到!为什么提出这个问题,因为我曾经有了解到从前台湾的国光人寿倒闭后是分别并入了国泰人寿和星光人寿,而曾经那些国光人寿客户的保障是有所缩水的。目前国内保险业发展迅猛,不断有公司拿到执照、不断有公司开业,而中国市场虽大,也很难让整个市场盘子跟着上保险公司扩张的速度,因此如果某日有保险公司被兼并或破产应该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综上所述,建议客户在选择保险公司的时候尽可能多了解其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基于对后期较长时候保险业发展的谨慎乐观,我相信几十年后即使有保险公司倒闭应该也不会是您所选择的那家!呵呵!记得擦亮眼睛哈!

<<保险法>>有严格规定,保险公司破产的程序及善后等等.建议你网上找到保险法看看相关内容你就会明白了.

几十年后到期的保险属于人寿保险,这类保险公司法律规定不能破产,确实无法经营的会由保监会指定其它公司接管,继续履行原有保险合同,不会让投保人的钱打水漂。

保险法里规定,你可以看看:

第七十九条 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第八十五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依法撤销。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八十七条 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八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