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公积金怎么提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31:07
马上就要辞职了,不用买房,新工作也不交公积金的,所以想把现在的取出来花花.具体要什么手续?什么证明啊?去哪儿?怎么办理呢?户口在上海.
有没有什么电话可以咨询的?

公积金是专款专用,一般不能提取,就算你买房,也是银行之间的往来转帐,自己是拿不到那笔钱的。不过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提取的:
1、离退休
2、死亡
3、出国定居
4、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在公积金代管期间、自行成立企业或某些经济体时,要提供相应的工商和交税证明。
如果你现在辞职了,但有了新的单位,当然应该由新的单位缴纳单位应该交的那一部分;如果你自己创业,可以以第五条的理由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提现。
上述各个条件的审核都比较严格,各地的具体规定也不尽相同,这只是一个大意,具体,可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不能提取:

17、问: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能否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储存余额?
答: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如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允许提取的条件,则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储存余额,其帐户应转入新单位或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集中封存管理。

1、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上海公积金网http://cms.shgjj.com/gjjcms/cn/ywzl.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