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转入事业单位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金是否退还本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3:45:05
原来自己交纳的一部分怎样处理?

根据劳社部发〔2001〕13号《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职工从企业单位转入事业单位时,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金(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是不能退还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