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该抛弃女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2:05:40
男孩姓名朱双,出生日期1988.10.9;女孩姓名荣华,出生日期1988年11月
两人均出生在同一个城镇的农村,由于不愿上学,16岁外出打工,在外打工期间两人认识,并成为恋人。恋爱期间两人家长都知道。男孩并多次把她带回了家,女孩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后来一直受后娘的毒打,男孩妈知道了女孩的背景,不但没有闲气她,还把她当作干女儿来养,给她做衣服,做鞋,做好吃的,每次他们外出打工的时候不但没有赚到钱临走的时候男孩妈妈还得给他俩路费,可是就在去年,也许是年幼无知,也许是少年冲动,他俩发生了关系。没有想到的是女孩竟然怀孕了,到6个月的时候他们才告诉家里。由于女孩身体很弱最后没有流产,并在两家人都知道的情况下于2006年5月份生下一女婴,后来一直是男孩的妈妈在照顾女孩,生下女婴后女孩的后妈和爸爸只去看过一次,男孩也经常去女孩家帮忙忙农活。一个月后男孩和女孩又外出打工了,女婴有男孩的妈妈照看。可是就在他们打工期间女孩出现在神经问题,经常说在晚上的时候会看到鬼,而且总是拿着早逝母亲的照片看。不得已男孩带她回了家。没有人知道女孩为什么得病,有人说她一直都是傻子,只是没有这么严重,也有人说男孩在外面的时候见她一跟男人说话就打她,并且总还经常说不要她,可能她是吓的。男孩家在农村并不富裕,自己有个弟弟,家里只有爸爸打工能赚点钱,生了孩子之后由于是非法偷生的男孩妈妈在县城郊区租了一间小房子来养女婴,家里所有的事只能让男孩爸爸负责。出了这样的事一下子让男孩家里不知所措,本以为不花钱,儿子又没出息能娶上一个媳妇已经很满足了,没想到女孩又疯了。男孩妈妈一直觉得女孩可怜就想去医院给她看病,可是自己家里根本掏不出这么多钱去治病,于是就找女孩家里商量。女孩家一直坚持说她没有病,如果男孩家决得有病就自己给她去治病。她家里不管。女孩犯起病来有时候都不知道吃饭,还要抱着孩子往外跑,有时候还拿菜刀乱砍。男孩妈妈见状让男孩赶紧外出打工去了,有时候女孩会说是男孩强奸了她才生的孩子,还说男孩又去找别的女的去了。而当她精神好了之后她又什么都不说了。男孩妈妈一个人要看孩子还得伺候着儿媳妇。为了怕再犯病,男孩妈妈租了辆车把她送回了娘家。现在男孩妈整的愁的饭吃不下,抱着女婴有时候会痛苦的哭,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自己命不好孩子的命也不好。看着自己的孙女小小孩子更是可怜。他去问过好多人,那些邻居都告诉他不要

男孩和女孩之间是非法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男孩没有抚养女孩的义务。女孩家人要告男孩强奸,现在已经不可能了,他两人的恋爱关系和同居事实都是被四邻所知晓的,不是他说强奸就是强奸。女孩精神问题,可能是从小家庭暴力,加上产后体弱造成。并不一定是遗传性的。最好去医院咨询一下。去百度的医疗疾病咨询一下吧。

抛弃女孩只有道德良心谴责,并无法律后果。

就法律上来说,这个男的和女的纯粹是婚前性行为导致小孩的出生,男的对女的没什么义务要养

她,但如果证实这个男的是强奸,那么他就要坐牢,虽然他们已经构成事实婚姻,(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末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并为周围群众所承认的一种婚姻形式,事实婚姻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是一种违法婚姻,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 符合结婚条件的,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追认其为合法婚姻,补办结婚手续,如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宣布其婚姻无效.)
但,《婚姻法》第32条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可以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应该也是可以分手的

你的问题太长了,连悬赏分都没有!

同居2年以上成为事实婚姻
只存在道德问题 而不是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