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感情问题提升到敲诈勒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08:26
昨天我和我以前的女朋友去茶楼见面了谈分手的事情,之后她要求我索要5000元的分手费。我没答应,分手还要分手费,天大的笑话,接着她就叫她得前夫过来,当她前夫知道我不给她分手费,就举起手掌给了我一巴掌。随后还要叫另一个人过来想把我打一顿,见情况不妙,我就报了警。她前夫看见我报警,撒腿就跑,接着我就到了警署,录笔录。对于这个情况,我认为是敲诈勒索,但是,那张回执单上只写了打架。这样,我该则么办?警察对其是否会对他们提起公诉?
给点专业点的帮助呀?谢谢了!

那要看你的前女友跟你在一起多久了,还要看她当时跟你是不是真心的,更要看分手的原因,是谁提出的分手?如果你们在一起时间比较长了(2年以上,我认为就叫长了),在她无过错的前提下,你提出分手,而她并不愿意分手,那我觉得她跟你要分手费,没什么不应该,毕竟她把她的这几年青春献给了你。如果与此相反,你对她挺好,她压根就没爱过你,或者她又看上了谁,主动跟你提出分手,那就没必要给他钱,她给你钱还差不多,如果你觉得她是从一开始就想骗你的钱,或者是后来想趁机敲诈你,你收集一定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手机短信,之类的,你可以去告她!

臭流氓就是 别怕 你也打他们

靠.简直是没王法.给个J儿

没办法,这点小事警察管不了,除非打死人了

靠!!真他吗不是东西啊,贱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