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关于非农业户口人员继承祖上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土地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44:02
如果我们全家都是非农业户口,但是我的祖父母是农业户口,而且他们有农村房产,并且有土地使用证.当他们百年后,我们如果有遗嘱,我们是否可以继承该房产,可以将土地使用证更改使用人么?可以将原有老房拆除,继续建新房?如果我还有其他的叔叔是农业户口是否会影响到继承?
谢谢!
我们一家原来是农村户口,但是由于上学,就业等原因,我们一家已经全部是非农业户口.目前我们所住的村庄面临搬迁,按照您的回答推理,我们将得不到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了?可是我们附近拆迁的几个村子,有类似情况的家庭已经得到了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这个和继承有什么不一样的么?

继承权和户口所在地没有直接的关系.
你祖父母原有的农村房产,虽然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有土地使用证,可视为合法房产,可作为合法财产来继承.但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父亲和你的叔伯们.
如果你要取得合法的继承权,遗嘱要通过司法认证(律师或公证机构).
土地使用证是不能更改使用人的.
原有房产要改建,需要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等手续.
法律有规定城市户口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土地.但你们是继承而不是购买,这没有抵触.

你的问题挺有意思,我头一次遇到

按规定城市居民不得拥有农村宅基地,所以改土地使用证是不太可能的.

其它的我看看别人怎么回答

PS:我试着答一下.
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本案你所提及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那么,你继承房屋的话,实际上变相继承了宅基地.

换言之,此房你可以住,但不代表什么,你只拥有房本身而已.万一哪天土地被征用了,你没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顶多给点钱折那房子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