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问国家有哪些法律法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20:04
发生了劳动纠纷一方在试用期内能不能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劳动单位坚持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有没有明文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该给与赔偿,但不能不同意劳动者解除合同,可依据第七十九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明文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企业如果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企业不同意,你可以到劳动主管机关举报企业的行为。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间,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只要意思表示即可,并不需要对方的同意。
因此,只要想走,说一声就可以了,通知对方结算,拜拜,就可以了。不要有什么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