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能不能在中国开医院啊?国家发布了什么文件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2:11:50
要有一定的依居

查卫生部有关法规: www.moh.gov.cn

1. 2000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2. 06年10月11日 卫生部发言人表示支持公立医院引进外资 医院市场将放开

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 于2000年5月联合发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是指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医疗机构、企业等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的医疗机构。合资、合作的中外双方应当具有直接和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 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2) 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3) 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

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必须是独立的法人;(2) 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人民币;(3) 合资、合作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4)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20年。

申请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卫生部审批。申请设置中外合资、合作中医医疗机构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后转报卫生部审批。申请人在获得卫生部设置许可后,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

申请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或申请设置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和内容属于国家鼓励的服务领域,可适当放宽条件。

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不予以批准。

2000年6月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已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全面进行清理整顿。

近年来中国境内的合资医院不断增加,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