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7:29:50
小弟在娱乐会所消费的时候,以288元买断此包房。由于生日蛋糕的奶油洒落在包房里,服务员要求给予200元的包房清洁费。小弟酒醉不服气,与他们争执。对方的大堂经理喝令手下的服务员操以棍棒将我打翻在地(棍棒是从吧台里拿出来的),气焰嚣张。事后了解原来此场所的后台就是该辖区的派出所所长开的。

小弟伤势情况如下:额头被木棒敲打出长约4.5cm口子,头顶敲打出长约3CM的口子。手背与肩部软组织挫伤,也有伤口。(本人以破相)

对方想找小弟私了,小弟不愿意,又不知道能以什么罪名来惩治这帮恶棍,请各位大哥指点迷津,跪谢!!!!!!
报案了,派出所说伤势鉴定要三个月后才能进行,是真的吗?

已经向我询问了笔录,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逮捕凶手呢?

1、从你弟弟的伤势情况看,已构成轻伤了,对方涉及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
2、三个月鉴定时间是要的,因为涉及到伤口疤痕的愈合问题。
3、一般这种情况下,都要等伤势结果出来后,公安机关才会根据伤势情况作出是否立刑事案件的决定,对于构成重伤的,可以逮捕。

报警

3月1日,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实施,为让市民了解该法的主要内容,昨日,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费玉秋。费玉秋表示,与现行条例相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社会生活领域更加宽泛。

打架斗殴不伤人也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治安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原来的73种增加到238种,与治安处罚条例相比,增加了很多新的内容,对于构成犯罪的但是情节轻微的;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制造假证照的问题;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都列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费玉秋副处长解释说,比如沈城时有发生打架斗殴的治安案件,以前的治安处罚条例规定,只有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后果的,对加害人进行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拘留处罚,在执行时也只能进行单项处理,但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只要发生打人行为,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殴打有没有产生伤害的后果,后果只是作为处罚额度的量罚依据。

对于殴打孕妇、未成年人、多人打一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在予以拘留处罚的同时还可并处1000元罚款。

被处罚者可直接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决定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被处罚人是提请行政诉讼还是申请行政复议,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取消行政复议前置的程序,赋予了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救济渠道的权利,通俗地说,就是被处罚人可以跳过复议程序,直接进行行政诉讼,司法部门也不用像以前一样,必须有复议结果才能立案的程序,这样可以使公民能自主选择相应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种人可不罚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始终。对于一人有多个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原《治安管理条例》没有上限,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