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中是否规定了地役权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9:17:22
地役权是传统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但是在我国的民法中有没有明确规定这一制度?如果没有,是不是有一定的体现呢?体现在哪里呢?希望在我国民法领域有所研究的高人给在下一点指教,在下不胜感激!!!!!!!!!!!!!!!!!!!!

因为我国的法律并不是一味的传习西方的传统民法,所以没有关于地役权的法律表述.结合本国实际,民法中有类似它的权利设置,比如,相邻关系.地役权 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相邻关系通常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之上,而地役权则不要求相互毗邻,甚至相隔很远的土地之间都可以通过协议形成关系.但是,它们又不相同.在理论界,有关于恢复传统民法中的地役权的争论,但在新的民法草案中没有它.

先说好,我是学法律的本科生,还没学到这个,但是平常我们的书上也有提起,老师也说起过,我刚刚也打开书本查了一下下.你可以看看魏振瀛主编的<民法>一书的269到2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