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财产怎么分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03:06
甲方是澳大利亚籍华裔。一次偶然,在成都与乙方相遇并开始恋爱。后来甲方和乙方共同在重庆卖了一套商品房,并以甲方姓名登记了产权证。之后两人于2002年11月在中国重庆结婚,在重庆涉外婚姻处登记并取得结婚证。但是两人相距太远,婚后好景不长。甲方于2006初提出离婚,并得到澳国的离婚证明(CERTIFICATION OF DIVORCE)。之后乙方到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财产,期间曾协商过,但无效果。然后我想请教一下,乙方如何才能得到尽可能多的财产?澳大利亚有关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资料可否传给我一下。
注:甲方为男方,乙方为女方。甲乙双方在婚前合资买房时没有留下任何字据。婚后几年里女方没有什么收入,同时也由于距离不知道男方有多少收入。
还有没有更好一点的答案啊?!
急!

离婚中国也要登记注销的,从中国法律角度讲,你们还是夫妻关系,你可以起诉法院离婚,并分割该房产;或者和对方协商,补偿你金钱或房产归你,你补偿对方金钱。

女方可以向房产所在地法院申请确认房产为双方共有。如果男方不承认共买的事实,而女方有没有证据证明,则会被判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