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的时限从哪天算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06:16
是这样的,我于今年的9月16日以书面的形式向部门科长提出来辞职的,但是10月8日我在提出来时,部门的主管却说他是10月8日才知道,所以要从10月8日这天算起,所以我想问一下:依据合同我是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而部门科长跟上级反映了但是没有上交我的辞职报告,那么这个辞职报告的时限应该从哪天算起啊???另外公司扣压我的注册证书工资是不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啊

如果你们签了合同的,而且有期限的,完全可以不跟公司续签合同,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关系,这是双方可以选择的,所以应该以你提出那天算起,如果你是正当辞职的,应该以部门领导签字那天算起,关于压什么证书工资都是没有道理的,如果你跟公司协商不好,就通过劳动局解决。

劳动法在发生纠纷的时候
是保护劳动者的
应该从9月16开始算
到10月16日
公司必须给你一个确定的答复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容许扣押员工任何的物件和现金作为制约和限制
这样做公司是部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