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从别人手里买了一个房龄不足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现在给办理房产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3:31:50
如果现在不办理房产证我该怎么办,到时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听说还要交10%的综合地款,这个该谁交?如果将来我要把这房卖出去,还用再次交10%的综合地款吗?
我的这个买卖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怎么才能维护我的利益不受损失呢?
补充:我个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如果你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和相关手续,可以马上过户!
2)如果不具备,只能等满五年之后交易!
3)10%的综合地价款,理论上是房主缴纳,实际买卖中一般都是买方缴纳
4)如果是1)中情况,你仍需缴纳10%
如果是2)中情况,房屋在你们交易完成后,变成正常的商品房,无需缴纳!
5)买卖合法,最好能做个公证,要留取房款待过户完毕时在给予!最好约定高额的违约金!

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才允许上市交易,那时可以办理过户首手续.
现在只有把合同保存好,一般情况不会出问题的.

楼上的说法完全正确,加一点你必须马上过户,要不然出什么问题,你得损失好多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