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开庭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2:19:14
前年,朋友故意伤人致八级伤残,还有别的事今年被关进看守所,当时赔了一万多,可听说不够,共要四万多。起诉单位是检查院,马上要开庭了,听律师说陪一万多,当事人可撤诉,时间这么短,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是否赔了他就撤诉?对其定罪是否减轻?还有三天就开庭了,救命
关键是赔偿当事人钱后,在定刑上是否会减轻些,听律师说,可减两年。请问是否可信?盼告知

你的朋友被关进看守所,应该已涉嫌犯罪。除了故意伤害,是否还涉嫌了其它犯罪?仅就故意伤害而言,八级伤残的损害后果的确是重伤。依据《刑法》234条第2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对受害人积极赔偿,只能说明你朋友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但不是法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对此只能酌定从轻,判处三年是最少的。受害人得到赔偿,撤消的是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部分是由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

八级伤残属于重伤害,由检察机关公诉,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撤诉应该是撤销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依旧会追据你朋友的刑事责任,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但其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坦白交代罪行等,均能表明其悔罪程度、主观恶性如何,对此情节在量刑时会加以考虑。

你的朋友已构成刑事犯罪,刑事犯罪属国家公诉,依法不能私了。但现实中有私了后准许撤案的例子。及时足额赔偿是从轻的情节之一。法律现实与法律规定常不一致,本案的结果有待于人的协调。

这个情节不是轻了,恐怕得先让被害人满意,再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检察院的问题,明白?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即使你朋友现在赔偿了别人的损失,当事人不追究,你朋友的刑事责任也是无法摆脱,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的,这不是受害人说了算的。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1、你的律师说的对。你朋友要承担两个责任,一个是刑事责任,一个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在判决前如果你朋友和受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合意的话,刑事责任会轻一些,而民事责任也是你朋友应该承担的,如果能用1万元了结4万多的民事赔偿问题,我觉得是可行的。
2、注意在操作时,让对方写好承诺书,民事赔偿已了,并且撤销附带民事诉讼。